医院过期药品怎么处理药品管理法(医院药品过期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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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医院过期药品怎么处理药品管理法,以及医院药品过期处罚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1、交回医院药房进行集中处理药品一旦过期变质就应彻底销毁,以防流入不法分子之手。最好的办法是将过期变质的药品交回医院药房进行集中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尤其是一些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青霉素,如果自行处理,防护不当或者散发空气中,可能造成过敏意外。 2、市民自己处理过期药

如果是口服片剂、颗粒剂、滴丸剂等过期药,不要整瓶或整盒扔掉,先捣碎,然后混着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如果是胶囊,需将之溶于热水中,等到融化后,再将稀释后的液体倒入下水道冲走。 如果是眼药水、口服液等液体药物过期,可以把液体分别倒入下水道冲走,注意不要混杂, 眼药膏等膏状药物,挤出来收集在信封内封好后丢弃。 如果是喷雾剂药品过期,在户外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避免接触明火的情况下,先彻底排空再丢掉。

如果有抗菌、抗癌药、治疗血液科疾病的药物过期,因这类药物比较危险,最好送到医院或者医药公司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药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产企业及其地址、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标签、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当印有规定的标志。

医院的药过期了承担什么责任

医院的药过期了,一旦确实事情属实,医院应当承担使用过期药物的违法责任。如果给患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此外,患者作为消费者,也可以以知情权受侵害,要求院方承担侵权责任。对于药物管理,医院应当由明确的规定和管理制度。过期药物存在许多风险,虽然为了保证安全,许多产品的保质期远远短于产品实际的变质期,但是过期产品应当销毁在食品医药行业是有严格规定的,尤其药物本事就是对人体会产生极大影响的产品,对于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更加谨慎和严格。别说过期两年了,就是过期几天也不应该给病人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药品过期,但没销售,怎么处罚

超过有效期的,按照销售劣药处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节严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零售企业在发现过期失效药品时,应该如何处理

药品零售企业在发现过期失效药品时,应该如何处理

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确认、报损、销毁,如为特殊药品(二类 *** 等)需在当地药监局监督下方可销毁。

发现家中的药品过期应该如何处理

1 首先,不可以再服用或使用,因为过期药品不仅会发生霉变,而且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发生了变化,无毒害物也有可能变成有毒物了。

2 有些药房或商贩可回收药品,但回收的药品可能被他们换上标签之后重新投放市场了,这样是害人害已,谁敢保证下次你的家人用药不是你卖掉的过期药呢?

药品食品监督局有回收过期药品的,他们可以进一步做无毒处理。

3 不要扔进垃圾筒,那样可能会被收垃圾的回收卖掉。

4 最好自己做一个简单的处理,再扔掉或集中送至有关部门的回收处。

过期药品和废旧电池应该如何处理?

药品的生产、流通、经营和使用单位对具有效期限制的药品,应当严格按规定的进行管理。近效期先出,近效期先用。调拨效期药品宜加速运转。但注意对临近效期2周的药品不得再发给或出售给病人。 (1)未在标签上注明有效期的药品,不得购入和使用。 (2)效期药品应定期检查以防过期失效,在药品账目、物卡上均应标记,或建立警示牌,注明期限,便于查找。 (3)对到达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已属劣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不得使用或服用。 (4)将过期的药应集中至库房的红色标区内,申报销毁。 (5)家庭中的过期药,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等宜用水浸泡后,用水冲入马桶;对注射剂家直接打碎;口服液、合剂、糖浆剂宜用水稀释后冲入下水道;固体药用水溶解稀释后直接倒掉,但宜把所有的标签撕毁。 因为金属是不可再生资源,很多产品都要用金属,所以价格越来越贵。回收的金属通过加工还可继续利用。所以要回收啊。 旧电池(指干电池)污染很严重,所以要集中处理,不能随意乱扔,不能扔到垃圾箱。现在城市里有废旧电池(指干电池)回收箱,可以送到那里。 我用过的旧电池都是收集起来存放的,等有机会送到回收箱。

记得采纳啊

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要学技术人员不在岗 应该如何处理?

暂停销售处方药及甲类非处方药!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从外单位购进药品应如何处理

在日常监管中,药监执法人员经常会发现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独立从其他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的现象。连锁门店不从总部进货,而独立采购药品,避开了总部的质量管理,造成药品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对上述行为的处理产生了分歧。一种意见是认为连锁门店独立购进药品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第66条第二款“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不得独立购进药品”的要求,从而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16条第一款“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的规定,应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9条“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GSP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处罚。另一种意见是《细则》的法律效力不等同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违反《细则》并不等同于不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能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9条进行处罚

发现假药劣药不合格药品该如何处理

向当地的药监局进行举报

一般药店的过期药品如何处理?

过期的商品一般是集中销毁

为什么要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

是根据《药品管理法》制定实施的。

药品管理的宗旨是安全性、有效性,安全性放在首位。

为了保证安全性,药品在生产、销售和使用都要在监管范围之内。

药品根据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副作用越大、危害越大的药品管理越严格;实行医院用药、处方药、非处方药等分级管理。

医院使用过期药品怎么处罚

针对医疗机构销售过期药品的情形,会依法没收其因销售过期药品赚得的全部收入,并且要进行罚款,罚款的金额大小视其情节严重而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六十八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经其认证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七十四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七十五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七十六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七十七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过期药品未下架也无销售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如遇到这种情况,可拨打12315消费者协会,当地药监局和卫生局举报。请记得留好买的药品或收据,之后向上述机构举报即可。如果未销售被市场监管局查到了,能按销售劣药处理。但过期药品未销售,不属于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执法人员处罚按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属于应用法律不当。后涉案药店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八十一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现疑似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并应当在五日内组织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八十二条 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告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停止销售和使用,召回已销售的药品,及时公开召回信息,必要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将药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配合。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应当召回药品而未召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召回。

医院过期药品怎么处理药品管理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医院药品过期处罚规定、医院过期药品怎么处理药品管理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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