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信息化税收监管(茶叶企业税收政策)
今天给各位分享茶叶信息化税收监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茶叶企业税收政策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我国茶叶的管理权限
- 2、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
- 3、税务上如何区分精制茶
- 4、精准实施税务监管的主要措施
- 5、茶叶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茶叶的管理权限
茶叶的种植生产归农业局(农业部门)管,茶叶的加工归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管,茶叶的销售和质量监督归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管。。。。。。。
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茶产业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茶产业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茶产业包括茶树种植、茶叶加工、品牌建设、文化活动及其相关扶持与服务。
本条例所称茶叶是指用山茶科山茶属茶组植物的鲜叶加工而成的产品。第三条 茶产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品牌引领、市场主导,科技支撑、质量保障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第四条 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茶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茶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茶产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促进茶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完善茶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茶产业发展工作。
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茶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茶树种植、茶叶加工等活动的指导、服务、监督,落实茶叶质量安全属地管理的责任。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茶产业发展相关工作。鼓励制定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村规民约。第六条 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和监管体系,组织、实施茶树种植和茶叶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的清洁化工作,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茶产业宣传,普及茶知识,传播茶文化。
鼓励广播电视、网站、报刊、融媒体等加强茶产业宣传。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参与茶产业发展。第九条 支持培育发展茶行业社会组织。茶行业社会组织应当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人才培训,引导茶叶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第十条 对在茶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茶树种植第十一条 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集中连片、适度规模、优质高效、标准规范、产业配套的发展方式,推动茶树种植基地建设。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茶树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
茶树种植应当根据茶树生长发育特性,按照种植技术规程标准化种植。第十三条 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以下茶树种植基地建设工作:
(一)鼓励茶树种植基地依法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
(二)加强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和茶树品种优选优育,推广茶树良种良法种植,扩大高标准茶树种植基地;
(三)实行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推广生物、物理、生态协调等综合防控及统防统治先进技术;
(四)支持开展茶树种植基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等认证;
(五)建立500亩以上连片茶树种植基地环境监测、气象信息系统;
(六)推广使用有机肥和茶叶专用肥,实行测土配方施肥;
(七)推广茶树鲜叶采摘机械化;
(八)支持建设品牌茶叶、特色茶叶、出口茶叶专用基地;
(九)加强茶树种植基地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第十四条 茶树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茶树种植生产记录档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名称、生产企业、来源、数量、使用地点、用法和使用日期;
(二)茶树种植基地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茶树鲜叶的采摘日期、产量。
茶树种植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茶树种植生产记录。第十五条 茶树种植基地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一)使用剧毒、高毒、禁用的农药;
(二)使用化学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未登记在茶树上使用的农药;
(三)未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四)使用催芽素等未登记在茶树上使用的肥料;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税务上如何区分精制茶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为统一执行税收政策,规范茶叶税收征管工作,维护税法的严肃性,根据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全省流转税工作会议精神,现对毛茶和精制茶的划分问题明确如下:
一、毛茶和精制茶的划分。茶叶是指以采白茶树上的嫩芽和梗叶经加工制成的产品,因其生产工艺和加工程度的不同划分为毛茶和精制茶。
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简单工序初制的,且销售价格较低的茶叶。包括绿毛茶、红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各类毛茶。
精制茶,是指将毛茶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包装、装箱等一定机械加工工序精制而成的茶叶和用茶鲜叶直接经上述机械加工工序连续加工的茶叶。包括绿茶、红茶、花茶、乌龙茶、速溶茶、袋泡茶、普洱茶、紧压茶(边销茶)以及未经机械加工、以手工方式特别加工的“功夫茶”(高档手工茶)等各种精制茶。
二、根据以上第一条毛茶和精制茶划分的规定,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应掌握以下几点:
(一)花茶、速溶茶、袋泡茶、普洱茶、保健茶、紧压茶一般都为精制茶。
(二)我省不产乌龙茶、白茶、黑茶、黄茶,进入我省流通的这类茶叶,一般是精制茶。
(三)省产茶叶毛茶(主要是绿毛茶、红毛茶)和精制茶(主要是精制绿叶和精制红茶)严格按第一条规定的工艺划分,具体由县(市)国税局及征收机关严格考察各品种生产工艺后确定。
(四)为了较为准确地划分毛茶和精制茶,茶叶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如实填开进销项发票的品名,毛茶和精制茶必须明确属实开具,凡毛茶不填毛茶字样的,一律按精制茶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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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实施税务监管的主要措施
一、正面回答
精准实施税务监管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提高税务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必须以大数据分析、信息化平台为依托,推行数据获取+团队分析+精准提醒+纳税人自我纠正+递进应对的监管模式,实现税务监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一是理念创新,实现以数治税全覆盖。;二是制度创新,构建风险+信用共同体。对风险应对任务落实全税种分析、一体化应对,确保应对对象、疑点精准,避免任务多头下发。
二、分析
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是营造公平公正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自2018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组织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截至今年2月底,累计查处三假企业36万户,挽回税款损失875亿元,挽回出口退税损失292亿元,配合公安机关对两万余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另有4863名犯罪嫌疑人在专项行动的震慑下主动投案自首。针对利用电子发票实施虚开发票这样新的违法犯罪行为,税务总局前期已经公布了一批增值税电子发票虚开案件,近期还将再公布一批。
三、税务如何强化精准执法?
切实强化精确执法,增强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把准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坚决防止和纠正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增进执法统一,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事项范围。继续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年方案,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推进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创新税费服务个性化措施,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茶叶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由自1994年实行新的增值税制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部分货物及劳务给予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关于茶叶信息化税收监管和茶叶企业税收政策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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